• 首页
  • 关于商会
  • 商会动态
  • 商会会员
  • 分支机构
  • 人民调解
  • 党建专栏
  • 诚信建设
  • 证书查询
  • 人才培训
  • 数据中心

行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商会动态>行业政策

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10:16

image.png






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宣传营销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舆论关注度高、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等车型的抽查力度。对于经检验检测相关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违反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企业,将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守牢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宣传营销行为,守牢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地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

三、工作安排

(一)抽取样车

坚持问题导向,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抽取样车,加大对舆论关注度高、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等车型的抽查力度。相关车型封样后,转送至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二)检验检测

组织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对送检样车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符合性检验检测,重点开展整车结构参数核查、整车正面碰撞、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制动系统等检验检测项目。

(三)通报处理

对于经检验检测相关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违反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公正客观、高质高效开展检验检测,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量。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6月9日


分享到:
上一篇:四川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的通知
商会动态
  • 商会资讯
  • 要闻
  • 行业资讯
  • 行业政策
  • 信用资讯
  • 行业研究
  • 培训资讯
  • 会员资讯

推荐内容

  • 广东多措并举推动促消费 2024汽车消费节于3月底启动
  • 新汽车 · 新格局 · 新车商 | 2024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大会顺利举办
  • 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临沂出台新政提振消费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 商会资讯 | 全联车商与中国建设银行座谈会在京举行
  • 地方政策 | 天津:将调整部分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
  • 政策资讯 | 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
  • 政策资讯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 中银协:新能源汽车累计发放贷款986.03亿元,同比增长90.68%
  • 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网站地图|网站声明|关于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47幢3层9号 电话:010-68780877; 秘书长:18518534808;加入商会:13810977017;合作咨询:13011296023;技能培训:13691382441
京ICP备14012925号  网站建设:一诺互联
  • 申请加入商会
  • 商会微信公众号
  • 中国车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