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申请2026年度进出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涉证企业:
为便利申请和使用许可证,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部分符合管理要求的商品,可提前申请2026年度进出口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维护时间
为保障提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系统将于12月12日17时至12月14日24时暂停运行。暂停运行期间系统将无法使用,请各企业提前做好安排。
二、许可证申请要求
(一)自2025年12月15日起,发证机构可对部分符合管理要求的商品签发2026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2025年度或2026年度许可证。
(二)由于2026年度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尚未公布,提前申请的下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暂按现行管理货物目录发证。2026年度相关目录正式公布后,商品编码如有调整,企业应重新申请许可证。
(三)提前签发的下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请检查备注栏是否已由系统注明“本证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并应于许可证生效之日起报关使用。
三、关于汽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申请注意事项
为落实《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25〕6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便利企业提前熟悉申请操作流程,出口许可证系统将进行相关调整,符合申请要求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
(一)自12月15日起,相关商品2025年度许可证申请页面与2026年度一致。
(二)企业应按《通知》《关于申请二手车和改装车出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工作指引》及许可证页面的提示内容合规申请使用许可证。
(三)关于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请要求。在备案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可于12月15日起申请2026年度许可证。
(四)关于新车出口许可证申请要求。待《2026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企业名单》)公布后,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可申请2026年度许可证。
(五)关于改装车出口许可证申请要求。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改装车出口企业申请2025年度出口许可证时,许可证附表中相关附件材料可不提交,"品牌”栏应选择“其他品牌”,并手工填写获批的车辆改装品牌。待《企业名单》公布后,改装车出口企业申请2026年度许可证时,须按要求在许可证附表中提交附件材料,“品牌"栏应选择获批的车辆改装品牌。
业务咨询:010-84095015;84181536;84181537;
系统咨询:010-67870108;84095747。
特此通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